关于全国119消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上海市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开展全国 119 消防奖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 2026 〕54 号)文件精神和评选表彰工作需要,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征求意见等程序,并经全国 119 消防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现将上海市全国 119 消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一、全国119消防先进集体(共3个)
1.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处
2. 上海市黄浦区五里桥街道办事处社区平安办公室
3.上海市奉贤区庄行古镇社区微型消防站
二、全国119消防先进个人(共5个)
1.肖 娥(女) 上海市宝山区消防救援支队一大队大队长(大队级正职)
2.胡春来 上海市嘉定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管理中队民警
3.沈锦杰 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4.门唯一 上海市徐汇区学校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5.丁 晨 上海市灵活就业人员(消防志愿者)
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2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上海市全国119消防奖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市消防救援局公示电话:021—28955410
通信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229号19楼
邮政编码:200051
上海市全国119消防奖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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