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八届“上海市杰出青年法学家”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上海市法学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八届“上海市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表彰的通知》(沪法学会〔2025〕65号),市法学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展第八届“上海市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表彰活动。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第八届“上海市杰出青年法学家”及提名奖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
一、第八届“上海市杰出青年法学家”(按姓氏笔画排序,共10名)
王欢欢(女)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 维 同济大学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
杜仪方(女) 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张 艳(女,满族)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陆宇峰 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教授
陈树森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商事审判庭(破产审判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
徐 键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教授
曹 化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
彭德雷 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樊传明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
二、第八届“上海市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按姓氏笔画排序,共10名)
王思维 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二级律师
田 雷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齐 萌 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教授
李小文(女)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
张陈果(女)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
陈诗麒(女)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高级副经理
姚明斌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袁 曾 上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研究员
高争志 上海市公安局法制总队法规管理支队支队长、三级高级警长
赖骏楠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13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上海市法学会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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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法学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