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人社领域“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方案》的通知

沪人社研〔2023〕124号
发布时间:2023-05-12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上海市人社领域“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2日

  上海市人社领域“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上海市“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服务新发展格局,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对标对表市十二次党代会明确的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全面评估上海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上海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中已明确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完成情况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在本市的实施情况,客观总结本市就业培训、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收入分配、公共服务等领域取得的成效和进展,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下一步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和建议,持续推动人社领域各项任务顺利实施,为本市人社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评估范围和重点

  (一)评估范围

  上海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涉及我局的工作、市级专项规划《上海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国家人社部‘十四五’规划”)在本市的实施情况。

  上述三项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拟统筹进行,并根据不同规划形成相应的评估报告。另外,本市其他“十四五”专项规划中期评估需要我局提供评估材料的,根据相关评估要求报送相应内容。

  (二)评估重点

  1.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梳理评估各规划中涉及的重大指标及部分工作指标(特别是对约束性指标和体现高质量发展的指标)完成进度情况,对是否达到预期进度、完成五年目标进行趋势判断,对未达到目标进度要求或预计难以按期完成的指标,要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2.重大改革、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对各规划中提出的就业培训、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收入分配、公共服务等板块的改革举措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包括改革进展、主要工作推进情况、成效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等,逐项评估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尤其对于进展不及预期的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要深入剖析问题成因。

  3.防控化解重大风险情况。对各规划实施过程中人社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如:规模性失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人事考试安全、重点行业欠薪等)及防控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包括风险评估、防控举措、成效经验、存在问题及原因等。

  4.发展环境及下一步建议。全面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的新精神,国家有关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新任务、新要求,分析本领域面临外部环境的新变化、新趋势,着重分析“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面临的新机遇和新挑战,研判对本领域发展的影响。加强与国际标杆城市、国内前沿省市对标,全方位、多角度评估梳理本领域发展存在的主要差距、面临的主要问题或短板,深入分析存在的差距和原因。

  (三)评估时点

  中期评估采用的数据中,年度数据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月度数据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任务进展情况截止时点为2023年6月30日。

  三、评估方法

  (一)定量评估和定性评估相结合。既要通过定量评估科学分析规划明确的主要目标指标进展情况和趋势研判;也要通过定性评估,对本领域的发展阶段和形势做出分析判断,加强对规划实施取得的实际成效、人民群众获得感与满意度等的主观评估,充分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全面反映实施情况。

  (二)自我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既要组织各部门进行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评估,深入开展实地调研,深化重大问题研究,不断提升自评估质量;也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

  (三)国际对标和国内比较相结合。既要注重对国际标杆城市的典型做法、案例或政策进行评估剖析,也要注重和国内前沿省市的比较,取各地之长,分析借鉴其发展经验和规律,为更好推动规划实施提供更多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

  四、责任分工

  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由研究室牵头负责,各部门、各单位根据重点目标和任务分工安排(见附件),形成本领域专题评估材料。

  市级专项规划《上海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国家人社部“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由研究室牵头负责,各部门、各单位提供涉及本领域相关内容评估材料。

  市级专项规划《上海市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由开发处牵头负责做好与市委组织部的协调对接,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进度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5月初,下发工作方案,部署启动我局“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各项工作。

  (二)调研评估阶段。5-6月,相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规划中涉及本领域的内容,开展自评、专题调研、专家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多样的评估工作,全面梳理总结本领域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对各规划下一步的实施或调整提出意见建议,于5月25日前形成专题评估报告。

  (三)起草报告阶段。6月20日前,在相关部门、单位专题评估报告的基础上,研究室负责起草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上海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和国家人社部“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开发处负责配合市委组织部起草《上海市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四)征求意见阶段。6月底前,广泛征求各部门、各单位及专家学者等的意见建议,对评估报告初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五)汇总报送阶段。7月15日前,形成各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正式稿,完成审定程序后,按规定要求报送。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务必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各项评估任务,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二)深入开展调研。要聚焦本领域各项目标任务实施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各部门、各单位间要加强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和经验互通。

  (三)支持社会参与。要坚持“开门搞评估”,组织研究机构、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提升社会各方参与评估的广度、深度和便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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