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政策公开 全面提升政务透明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政策公开 全面提升政务透明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2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政策公开全面提升政务透明度工作方案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今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全面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十二届市委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对标国家和本市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的功能作用,努力以高质量的政务公开工作推动人社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一、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
1.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聚焦上海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十五五”规划,将稳就业、提技能、惠民生、优服务等为重点,切实加大相关惠企利民政策服务的信息发布和解读力度。(责任部门:各处室、单位)
2.健全完善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管理机制。按照全面、准确、规范的原则,重新编制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建立目录动态更新维护机制,推动法定公开事项依法公开到位。指导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做好目录编制工作。(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单位)
3.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加强办理质量管理,加大审核力度,准确适用法律,规范答复文书。增强跨前服务意识,为申请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最大便利。针对疑难复杂事项,信息公开、法制和业务部门加强会商,守牢依法公开底线。(责任部门:办公室、法规处、市社保中心、市就促中心、局宣教中心;相关处室、单位)
二、着力增强政策公开实效
4.压实政策解读主体责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以“看得懂、算得清、用得着”为目标,严格把牢政策解读质量关口,讲清政策要点、适用范围、待遇标准、经办指引等。(责任部门:相关处室、单位)
5.有效提升政策解读实用性。针对热点政策和高频事项,持续做好二次解读和跟踪解读。广泛采用一问一答、案例分析、图示图解、数字人播报等多元化方式,让政策解读更加易懂实用,同时借助媒体力量,扩大解读传播力和影响力。(责任部门:局宣教中心、市社保中心、市就促中心、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局咨询中心;相关处室、单位)
6.打造“处长讲政策”品牌。围绕技能提升补贴、个人养老金、企业年金、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等新政举措,推出高品质“人社观察π——处长讲政策”系列短视频。(责任部门:办公室、职建处、居保处、福保处、市社保中心;相关处室、单位)
7.加大政策发布集成力度。做好“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主题式集成发布的政策归集工作。动态更新局官网营商环境、“人人乐业”“技能照亮前程”等专栏专区,同时根据企业群众需求,升级相关政策包、电子书等产品。(责任部门:办公室、法规处、职建处、市场处、局宣教中心、市就促中心;相关处室、单位)
8.做好政策服务“阅办联动”和精准推送。对新增政策性文件中涉及“一网通办”办事事项的,大力推进阅后可办的动态关联。继续依托“一网通办”和手机短信、电话回拨等渠道,向特定企业、群众精准推送相关政策、解读以及办事提示提醒。(责任部门:办公室、关系处、市场处、市社保中心、市就促中心、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局咨询中心;相关处室、单位)
三、持续优化政务公开渠道
9.加强局官网内容建设。切实发挥官网作为局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坚持需求导向,不断优化栏目设置,强化信息发布,提升用户体验,加强安全防护。做好“政策留言板”咨询回应工作,强化内容回应和时限管理。主动向“中国上海”“上海国际服务门户”网站推送优质稿件。(责任部门:局宣教中心;相关处室、单位)
10.高质量办好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认真做好留言问题线索的核查处置,压实办理责任、提升办理质效,妥善回应留言诉求,最大限度解决企业群众急难愁盼。(责任部门:局咨询中心;相关处室、单位)
11.建设优质新媒体矩阵。打造以人社官微为龙头,由“上海社保”“乐业上海”“海纳百创”“上海人力资源”“上海12333热线”“上海世界技能博物馆”等账号组成的人社政务新媒体矩阵,加强内容审核、规范日常管理。(责任部门:局宣教中心、市社保中心、市就促中心、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局咨询中心、世界技能博物馆)
四、全面深化政民(企)互动和公众参与
12.畅通政府决策公众参与渠道。主动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局长办公会议或局长专题会议,参与决策讨论。制定与企业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文件时,依托各种线上线下渠道,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认真研究转化,完善意见听取和反馈的工作闭环。(责任部门:办公室、法规处;相关处室、单位)
13.继续放大政府开放活动效应。围绕“十五五”规划,策划政府开放月活动。结合人社实际,聚焦公共就业服务、技能体验、工伤预防、人力资源产业发展、调解仲裁、公教活动等主题,组织形式多样的政府开放活动,过程中主动收集意见建议。(责任部门:福保处、市就促中心、世界技能博物馆、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仲裁院;相关处室、单位)
五、有效防范政务公开风险
14.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前审查程序。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准确界定公文公开属性,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公开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内部敏感信息以及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单位)
15.加强信息发布“时度效”管理。根据拟发布信息的性质、受众、关注度、宣传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信息发布的时间、方式和渠道。(责任部门:办公室、局宣教中心)
16.建立“人工+技术”双重审核工作机制。落实局官网和新媒体平台的排查前置要求,守牢信息发布最后一关。(责任部门:局宣教中心、市社保中心、市就促中心、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局咨询中心、世界技能博物馆)
17.建立已公开信息管理机制。对局官网和新媒体平台已公开的信息,建立动态清理机制,力求开源信息准确,避免误读误解。(责任部门:局宣教中心、市社保中心、市就促中心、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局咨询中心、世界技能博物馆)
各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政务公开与业务、经办、法制、宣传、舆情、咨询等工作的统筹协调。办公室积极发挥牵头职责,做好工作方案的督促落实和跟踪指导。(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单位)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