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东新区日月星养老院卫生所等8所养老内部医疗机构扩大医保结算范围的通知
沪医保办〔2014〕4号
发布时间:2014-04-30
各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方便养老机构住养老人就医,根据市政府实事项目有关推进本市养老服务的工作意见,经研究决定,同意浦东新区日月星养老院卫生所、上海浦东新区康桥阳光城福利院保健站、浦东新区高行社会福利院卫生所、上海浦东市南医院保健站、上海浦东新区惠南镇第一福利院保健站、上海杨浦区佰祥馨苑养老院保健站、上海闵行区继王镇敬老院保健站、黄浦区谷翠老年公寓保健站等8所养老内部医疗机构医保门诊结算范围扩大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附加基金段,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市民医疗互助帮困资金支付段。
希望相关养老机构内部医疗机构认真执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切实为住养老人提供质优价廉、便捷有效的医疗服务。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4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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