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4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袁雯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建立市民终身学习需求和能力监测的长效机制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在提案中提出要制度性地探索通过市民终身学习需求和能力监测,促进政府终身学习资源的有效科学配给,提升城市人力资源发展整体水平,我们认为这对当前国家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快适应本市产业发展的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意义重大,也是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的重要举措。
一、国家和本市近期出台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近几年,国家高度重视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党的十九大前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密集发布《关于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2018年5月3日,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提出要“建立并推行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现培训对象普惠化、培训资源市场化、培训载体多元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管理规范化,大规模开展高质量的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对接国家关于加强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系列制度安排,2018年5月24日,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1年)》,聚焦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对标国际最高标准,针对高质量发展对劳动者技能素质提升的要求,实施十项技能提升计划;同时针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痛点、难点、堵点,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从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引进、激励、保障等方面进行系统性、突破性的政策升级。《行动计划》的出台为今后一个时期本市开展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使政府指导更有力,企业主体地位更明确,职工培训更有效。
二、本市针对不同群体的实际需要,推行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政策
一是大力支持企业组织开展职工职业培训。运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鼓励具备培训能力的大企业自主开展职工培训;对缺乏培训能力的中小微企业,通过搭建“企业职工培训公共服务平台”,整合企业培训需求,对接优质培训机构,集中提供培训服务。2017年全市企业开展职工培训57万人,较上年增长78%。
二是鼓励劳动者个人参加社会化职业培训。1998年以来,本市通过实施社会化培训补贴政策,鼓励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在职职工、院校学生、残疾人、退役士兵等劳动者,根据个人就业需要,提升技能素质和就业能力。2017年本市劳动者个人参加职业培训20.9万人,其中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后跟踪就业率54%。
三是加强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以加大培训规模与注重培训质量并重为原则,实施两轮“农民工技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落实“春潮行动”工作任务,2017年全市开展农民工培训49.6万人,同比增长78.5%,其中等级工和专项能力培训14.6万人。
四是落实重点群体专项职业培训。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针对“招工难、就业难”的结构性矛盾,根据人社部试点工作部署,本市在国企、民企、协会与园区共65家单位中开展了百余个项目的学徒制试点,覆盖智能制造、物联网、信息技术、光电子、公共安全运行等多个领域,目前已培养学徒2271人,其中新录用人员近1170人。实施“养老护理人员技能提升专项行动计划”。2015年,我局印发《上海市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专项)规划(2015-2020年)》和《行动计划》,2017年完成养老护理员培训2.2万人。积极稳妥开展“双证融通”试点。会同市教委探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模式改革,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教育课程学分转换互认、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培训衔接贯通。目前,36所中职学校、23所高职院校开展了“课程重组型双证融通”试点,近20家培训机构与上海开放大学合作开展“直通车双证融通”试点。
下一步,我们将贯彻落实好《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等国家文件精神,抓紧研究制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1年)》各项措施的配套政策,切实提升政府培训资源供给的针对性,加强各类劳动者的终身学习能力,提高城市人力资源发展整体水平。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