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8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5-22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崔丽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公共养护行业职工技能等级培训实施规范的送教上门的建议”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本市实施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学点的管理是贯彻《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民办培训机构应当依法依规设立教学点,其中非营利性培训机构仅可在本区设立教学点,营利性培训机构可以跨区设立教学点,主要针对民办培训机构面向社会招生办学。在环卫、绿化等公共养护行业,有条件地允许培训机构采用送教上门的方式,为环卫、绿化企业提供技能培训服务,这一建议既有助于市区培训资源向郊区的辐射又有利于解决工学矛盾,免除学员路途奔波,也是人社培训管理部门认可的培训方式。目前若民办培训机构与有需求的企业之间达成协议可以开展送教上门,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须向培训机构所属区和企业所在区职业培训管理部门备案,通过备案后即可开展培训活动,备案的目的之一是接受培训过程监管。

  关于建立教学过程巡查制和培训质量奖惩制,近年来市人社部门不断完善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管理,建立了综合监管和检查督导制度,同时也通过开展培训机构办学质量和诚信等级评定工作,建立了对优质培训机构的激励措施,劳动者参加经本市人社部门评估认定为办学质量和诚信等级 A 级培训机构的补贴培训,补贴经费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上浮 10%,促进了优质培训机构的发展。

  目前,本市正在按照人社部的部署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鉴于市容绿化行业一线职工队伍规模和对上海城市精细化管理、市容绿化环境保障有很大的促进作用,相关行业协会已被列入第一批试点范围,行业协会在组织开展有关职业技能培训时也应建立检查督导制度,把控培训质量。我们已建议相关实施单位抓紧项目试点,力争通过试点为本市绿化市容行业职工提高技能等级和综合素质发挥促进作用。

  再次感谢您对本市职业培训工作的关心支持。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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