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5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6-14

  办理结果:留作参考

陈红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协同养老金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时间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每年统一部署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对调整水平、调整办法、审批程序和发放时间等都有明确规定,各地按规定执行。养老金调整发放到位的时间根据每年工作安排的实际情况确定,近几年有1月发放的,也有4月和5月发放的,但都是从1月起实施并补发,今年预计在7月底前发放到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考虑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和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都是对老年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两者的受众群体具有一致性,本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与退休人员养老金同步调整。

  养老金与最低生活保障的领取条件不同,养老金是在职时按规定缴费,年老符合条件后终身领取;最低生活保障根据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申领,状况发生变化的,将视情调整救助款额或停止发放。从待遇领取人群看,本市528万退休人员基本不涉及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问题,52万城乡居保养老人员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的也只是少数,领取养老金和最低生活保障人群的关联性不强。今后,我们会继续按国家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统筹提高各类人员养老金水平,并适当兼顾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关系。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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