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6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0-08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陈峻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减少劳动力市场上新冠康复者歧视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委宣传部、市高法院、总工会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依法保障权利,维护合法权益

  随着本市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向好,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市场就业活力进一步复苏,但求职者因核酸检测阳性记录影响再次就业等相关问题也开始显现。7月,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促进就业工作的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8月1日联合发文《关于坚决打击对新冠肺炎康复者的就业歧视意见》,都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任何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患传染性疾病而解除其劳动合同,在招用人员时不得以曾患传染性疾病为由拒绝录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立足人社本职,做好新冠阳性康复群体就业权益保障工作,严厉打击就业歧视违法行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于6月初联合转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2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2〕7号),并要求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对包括就业歧视在内的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整治,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行为,维护重点群体劳动者就业等合法权益。同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以打击就业歧视为重点,全面排查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职业中介机构招聘违法违规行为。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执法大队指导辖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自查,并全面排查相关单位招聘违法行为。对于在专项行动中发现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存在就业歧视等违法行为的,该约谈的约谈,该整改的整改,该处罚的处罚;对于用人单位存在就业歧视违法行为的,通过行政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根据《就业促进法》有关规定,引导劳动者通过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置。市就业促进部门要求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依据《就业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对招聘单位加强用工指导,禁止招聘单位在发布招聘信息时发布针对新冠康复群体的歧视性限制。同时要求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一步加强对“上海公共招聘新平台”等网上公共招聘平台招聘信息的质量监控。

  为妥善化解涉疫情相关民事纠纷,上海高院在最高院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指导意见》及“涉疫情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系列问答”。2020年至2022年上海高院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涉疫情劳动争议案件先后出台了《关于疫情影响下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相关指导的意见》《关于处理涉疫情劳动争议纠纷若干问题的解答》,对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权、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就业稳定和社会稳定,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起到了指导和规范作用。同时,上海高院就司法实践中的相关问题组织全市法院进行业务培训,重点要求全市法院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就业促进法》规定,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禁止就业歧视。

  二、优化维权服务、落实帮扶举措

  对于劳动者通过各种途径反映的就业歧视问题,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工会等部门联动进行处置。对于发现康复阳性感染者就业歧视情况的用人单位,各区总工会将开具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整改意见书,拒不改正的,将根据有关规定将相关信息向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归集。12351职工服务热线和全市各级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站点会为受到就业歧视的康复阳性感染者提供“零门槛”“应援尽援”法律援助。

  同时,工会对于求职困难的康复阳性感染者通过“乐业上海”公共招聘服务平台和“会聘上海”工会就业服务平台以及各级工会就业服务机构平台提供“点对点”“一人一策”的就业服务,帮助起落实就业岗位。市总工会还指导徐汇、静安、闵行、铁路、久事等区局(产业)工会在本市火车站和长途客运站附近场所进行专项排摸,对居无定所、生活发生困难的康复阳性无业人员,给予洗漱用品、女性用品和食品等物资援助。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

  本市主要媒体综合运用各类报道手段,运用新媒体平台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和宣传引导,助力求职者就业。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上海广播电视台、澎拜新闻在原有媒体战疫平台的基础上,分别建立了“就业助力平台”。及时发布上海市十五届人大第42次会议通过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促进就业工作的决定》。上观新闻及时发布“‘随申办’核算查询记录时限调整为半个月”报道并做好相关政策的解读。

  本市各主要媒体还开设专栏,并策划推出专题节目,邀请专家做好相关法律政策的权威解读和答疑释惑。文汇APP刊发深度报道《破解新冠阳性康复者就业歧视,他们有话说》,从曾经“阳过”的企业负责人说起,以用人单位的角度阐述相关观点。市总工会还在劳动报、申工社和公益乐学等平台组织开展专题科普讲座,邀请本市公共卫生方面的专家作专题宣讲,推动消除用人单位对招用康复阳性感染者的顾虑。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点面结合、疏堵结合,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持续畅通涉新冠阳性康复群体就业歧视等问题举报投诉渠道,依法公正处理涉疫情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利。继续加强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宣传典型案例、加强舆论监督、提升宣传效果。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