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4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沪人社建主〔2023〕14号
发布时间:2023-05-17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马列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大执法,落实措施,防止和纠正就业性别歧视
  本市各级人社部门高度重视女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坚持依法查处相关举报投诉,并通过采取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招用女职工较多的企业进行主动巡查。本市各级人社部门在正常情况下每年于“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联合市总工会、市妇联一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维护女职工劳动权益专项检查,规范企业用工,及时纠正用人单位侵害女职工劳动权益的行为。
  《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实施后,各级人社部门将依法履职,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加大对企业在招聘、录取、晋职、晋级等过程中的性别歧视行为的打击力度。 
  市总工会推动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实施情况纳入市总实事项目——对万家企业实施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优化指导服务“法治体检”范围,完善、推介专项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增加防范职场性骚扰和就业歧视、支持女职工职业发展、生育促进等条款内容,指导帮助企业不断完善女职工保护制度和措施。同时,采取措施促进法律援助常态化,拓展随申办法律服务站点、“12351”职工维权热线等普法维权平台阵地,使女职工寻求“应援尽援”“零门槛”法律援助更加便捷高效。
  市妇联研究细化条例实施措施,用好“督促意见书”和“联合约谈”法律武器。同时,对受侵害妇女诉讼需要帮助的,给予支持和帮助;生活就业困难的,统筹社会资源及时给予各类维权关爱服务。必要时,支持受侵害妇女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维护妇女权益,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上海法院将根据最高法院要求和上海市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涉就业歧视纠纷的案件审理及总结,不断积累审判经验,完善相关裁判标准。同时通过适时发布涉就业歧视案件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等方式,充分发挥审判延伸职能,以案说法引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为实现平等就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部门联动,深化机制,共同促进女性平等就业
  市人社局执法总队与市妇联权益保障部自2018年起就形成了《关于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与妇联组织联动协作机制的会商纪要》,已将女性公平就业约谈机制列入协调联动合作机制里。下一步,市人社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依托两网化平台,及时了解用人单位女职工劳动用工及保护状况,实施动态管理,分类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保障女职工合法劳动权益。
  今年,市人社局、市妇联将加大工作联动,共同研究和健全女职工劳动权益监察执法工作机制、单位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联合约谈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工作例会制度和分析会商机制,开展联合检查,针对发现的歧视女性突出问题,共同向用人单位通报情况、听取解释、加强执法、监督改正,进一步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共同促进本市女性平等就业权利保障工作。市妇联还将加大与检察院联动,共同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专题调研,就涉及妇女群体权益公益诉讼方面,明确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和操作路径。持续做好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导致社会公众利益受损的案件排查发现和舆情预警,向检察机关及时进行线索移送。市妇联还将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建立单位履行反性骚扰督促检查机制。
  三、加强宣传,加大培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本市各级人社执法机构坚持把宣传服务寓于监察执法全过程中,在执法检查的过程中,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对企业招聘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性别歧视等问题进行普法,进一步规范企业女职工用工行为,保障女职工合法劳动权益。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咨询、培训、讲座和线上普法等活动,帮助女职工知晓自身权益和维权方式,增强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同时,通过人社两微一端新媒体及《中国劳动保障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杂志、《劳动报》劳权周刊等平台刊发案例分析、政策指导等,宣传妇女权益保护相关知识,分享典型案例,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和女职工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市妇联制定了《市妇联2023年法治宣传计划》,组建妇保条例宣讲团,开发妇女维权普法菜单,推出“妇保条例开讲啦”“维权明白人”等分主题分对象培训课程,针对“性别歧视”“性骚扰”“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等设计制作微课程,通过线上线下联合宣传,让更多女性学法、知法、用法,切实提升妇女群众法治意识、让更多大众媒体和群众关注女性职场保护问题、让更多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招录、评聘、晋升、辞退等用工环节、防治职场性骚扰、优化职场生育支持等方面更加规范合法。
  市总工会通过召开女职工权益维护工作现场会,开展《女职工权益保障状况》调研,举办女工干部专题培训班,组织发动工会干部参加全总“情系女职工 法在你身边”女职工普法公开班学习,推动各级女职工委员会维护女职工权益的能力水平不断提高,为实施更高效的女职工维权服务夯实基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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