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4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15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吴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大龄务工人员就业服务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出加强对大龄务工人员就业服务,整合各方资源,构建“链式服务”的建议,我们表示赞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不断整合就业培训和权益保障板块业务,努力打造全流程服务。
  首先,对于您提出的挖掘合适大龄劳动者的就业岗位,打造规范高效的大龄劳动者就业平台的建议,与我们的工作思路不谋而合。大龄务工人员有就业需求的,均可以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享受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同时,“打零工”对促进大龄人员就业增收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上海大力探索推进零工市场建设。2023年6月,闵行率先试点建设首家零工市场,浦东也建立了行业性的零工市场。今年,本市人社部门按照“一市场一特色”原则,加快政府主导线下零工市场建设,先后设立公益性线下零工市场8家,基本形成全市东、南、西、北各一个零工市场的格局。2023年本市人社部门升级“上海公共就业招聘新平台”,推动入驻“随申办”,在“新平台”开设零工专区,不断丰富专区功能,强化招工岗位的归集发布。全市工会系统也通过“会聘上海”“申工社”等职工就业服务平台,发布各类招聘信息。有就业意愿的大龄务工人员,可以登录上述平台,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单位、职位信息,并进行简历投递,进一步拓宽大龄务工人员求职渠道。
  其次,对于您提出的增强大龄务工人员就业权益保障,推动消除就业歧视与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的建议。我们充分尊重大龄务工人员就业需求和企业用工需要,要求企业不得以年龄为由“一刀切”清退。本市各级人社执法机构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坚持“24小时接受举报、365天监察无休”品牌建设,持续通过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举报电话、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等平台,全天候接受举报,切实做到“一点举报投诉、全网联动处理”。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也可到就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对于检查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理,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于您提出以技能为媒,健全终身学习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的建议。近年来,本市人社部门不断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大对本市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从业人员缺口较大的生活性服务业职业(工种)培训力度,同时,加强对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技能提升培训。一是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形成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职业生涯全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二是加强相关领域技能人才培养。持续加大对本市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从业人员缺口较大的生活性服务业职业(工种)培训力度。三是推进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面向广大农民工群体提供大规模、广覆盖、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服务,努力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就业创业和融入城市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动其稳定就业、高质量就业和创新创业。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整合各类服务资源,为大龄务工人员提供更好的就业氛围和发展环境。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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