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2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14
办理结果:留作参考
严婷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上海农业人才落户网上申报系统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0年下半年,根据《关于新时代上海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本市出台了系列“人才新政”,《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0〕25号)(以下简称“办法”)和《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实施细则》(沪人社规〔2020〕27号)(以下简称“细则”)相继发布。“办法”第五条(申办条件)第二款“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增加了第7项“重点机构急需的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细则”第二条(关于申办条件)第七款明确,“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第7项所称‘技能类高技能人才’,是指在工作一线从事技能类职业、工种(具体职业、工种范围另行公布)或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行业代表性企业自主评定和推荐的高技能人才。”具体职业、工种范围以市人社局官网公布的《上海市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为准。
  《上海市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经广泛征集各方意见和建议,并在专家评审论证的基础上形成,每年修订一次并适时公布。“人才引进”一网通办申办系统涉及“职业、工种”的可选项随即调整。
  您对人才引进工作中增设相关农业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的建议,与我们推进的加强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相关工作方向是一致的。2024年,我们聚焦三大先导产业、制造业重点产业领域、航运服务产业领域、第一和第三产业重点行业等领域,发布了《上海市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2024年)》,其中,将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农机修理工等农业方面相关职业工种纳入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职业目录,目录内职业(工种)可按规定享受本市人才引进等政策支持。
  今后,我们将会同市农业农村委,根据本市农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动态调整目录,加大对目录内高技能人才培育力度,同时,联合各涉农区农业工作主管部门和人才服务部门,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推进政策落地生效。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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