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5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金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残疾人专项招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本市自2014年起试点开展事业单位残疾人专项招聘工作,经十年发展,本市累计向残疾人提供了适宜报考的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岗位超300个,共有800余人次残疾人获得专项考试笔试资格,实际录用残疾人约100人次,专项招聘的残疾人在本市各行各业积极工作、发光发热,招录工作已经取得一定成效。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残疾人专项招录工作,在制度保障层面,2022年市委组织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本市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意见》,2023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方案(2023-2024年)》,文件提出“确保‘十四五’期间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市级、区级编制50人(含)以上的党政机关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编制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市、区两级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残疾人干部的比例应达到15%以上”的目标,相关政策文件有效推动了本市残疾人专项招录工作开展。
尽管本市事业单位残疾人专项招录工作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积极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指示精神,落实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具体要求,积极会同市残联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往届残疾大学生所学专业的统计分析,积极与市残联、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沟通,推进残疾人专项招录岗位科学设置,适当放宽残疾人专项招录的岗位报考条件,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残疾人专项招录岗位,推动事业单位专项招录残疾人工作更加贴合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和需求。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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