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7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吴君毅、奚明芳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延长集成电路产业人员退休年龄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集成电路产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产业,人才是引领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速度和质量的核心要素。您结合国内外集成电路产业实际,建议延长相关人才退休年龄的建议,与国家和本市鼓励支持人才工作的目标是一致的。
确定退休年龄的事权在国家。1983年,《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明确,高级专家可延长离退休年龄至65周岁或70周岁。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院士等杰出高级专家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明确,院士年满70周岁退休,参与国家重大项目的可延长到75岁。本市按国家规定执行。
为鼓励支持人才工作,本市对企业各类人才柔性延迟申领养老金做了一些探索。2008年,本市对企业高级技师试点实施延迟申领养老金,在此基础上,2010年,本市进一步研究并出台《关于本市企业各类人才柔性延迟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的试行意见》(沪人社养发〔2010〕47号),全面拓宽了延迟申领养老金的范围,即:对于符合在本市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企业各类人才,只要企业需要、本人愿意,经协商一致且签订相关工作协议后,均可延迟申领养老金,原则上女性不超过60周岁,男性不超过65周岁。延迟期间,企业和本人仅需缴纳养老、工伤保险费,不再缴纳医疗、失业和生育保险费,医保待遇按照企业退休人员相关规定执行。为方便企业办理,本市规定,个人到龄时由所在企业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供延迟申领养老金备案表,即可办理延迟申领养老金手续。
综上,集成电路产业人员在本市就业的,可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延迟退休年龄或柔性延迟申领养老金,我们将继续做好社保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此外,我们还将结合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强集成电路产业人才培养和服务保障工作。
感谢你们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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