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徐丹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发工伤事故数据化分析系统的代表建议收悉,我们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社保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共享工作,在市大数据中心和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所属经办机构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本市相关部门数据接口、主题库等渠道获取共享数据资源,目前已实现了同市场监管、税务、公安、民政、医保、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共享或共通。
一、目前已开展的工作
在工伤保险领域,目前主要是通过将共享数据、电子证照接入社保3.0系统,实现了在业务申办过程中的材料精简和数据传输,切实发挥了数字化在提升经办治理水平和保障基金安全方面的效用。
一是在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认定方面。与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数据服务的推送联调,实现每周共享相关数据。主要涉及卫生健康信息网中的患者信息、门急诊、出入院、检验、影像、手术等12类数据。在此基础上,与卫生健康部门将进一步深化数据共享合作,开展工伤认定相关数据推送联调。同时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对接、归集等工作,探索将本市公安部门的死亡、交通事故等信息数据纳入联调推送,并积极配合国家金保工程建设,实现与外省市有关数据的联调。
二是在工伤保险待遇发放方面。与医保部门建立工伤医疗费电子票据数据共享机制,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电子票据的实时传输和核验,确保工伤医疗费申领业务基本实现电子化。与民政、住建等部门共享的学籍、参保人员实名制进退场信息等数据已嵌入工伤保险业务系统,实现数据信息自动核验和替代人工录入,降低了业务差错风险,维护基金安全。
通过上述措施,一是减少了纸质材料的使用和人工审查的难度,提升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二是减少人工录入和核验环节,有效降低了因人为操作失误导致的业务差错率,提升了社保业务经办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三是及时掌握参保人员的动态信息,避免了因机构间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基金流失风险,助力基金安全。
二、工作中的难点与问题
目前,本市工伤保险数据共享工作成果主要体现在工伤保险参保、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等,与工伤保险自身相关业务的申办过程中。诚如您在建议中指出的,本市工伤保险信息共享在非工伤保险自身业务和跨部门应用场景下的共享共通,包括您最关切的与本市安全生产数据的互补及综合分析应用上,确实仍存在一定不足和短板。究其原因,主要是:
一是法律法规层面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应当遵循“两个最小化”原则,即收集范围最小化和使用目的最小化,前者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得过度收集信息,“需要多少,收集多少”,后者要求个人信息不能被用于原定目的之外的其他用途。因此,为确保个人信息处理的依法、合规和安全,在实际操作执行中,政府行政部门践行“两个最小化”原则的基本做法,一是通过明确告知,确保信息主体的知情权,二是通过书面或数字方式,取得信息主体的授权同意。
二是工伤认定数据与其他部门所需数据的差异问题。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认定或视同工伤的情形,不仅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还包括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自身基础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原因战因公伤残军人在用人单位旧伤复发,抢险救灾(见义勇为)中受到伤害等情形。在实际工作中,予以工伤认定的情形“千案千面”,诸如上厕所时滑倒、食堂吃午饭时鱼刺卡喉、泡咖啡时开水烫手,久坐起身时扭伤腰部等等。同时,工伤认定时并不考量受伤害人的受伤害程度,伤情轻微如红肿、淤青、擦伤等都可认定工伤。因此,跨部门数据共享需要根据不同部门的不同需求,按照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的原则,认真分析研判,精准定位施策,从而确保数据共享应用的准确、高效。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在市大数据中心的支持下,进一步夯实数字底座,持续完善数据汇聚与共享,加强数据归集质量检测,提高数据时效性、完整性,推动应用场景上链、备案及试点工作,进一步畅通数据共享通道。一是做好公共数据上链常态化管理,按照市大数据中心的统一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并发布有关职责目录、系统目录、数据目录;二是积极贯彻落实《上海市公共数据共享实施办法(试行)》,依托市大数据资源平台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协同平台,推进各类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工作;三是按照“应归尽归”原则向市大数据中心归集业务数据,努力提高数据资源被其他市有关部门的调用频次。
具体到您提出的会同市大数据中心和市应急局探索建立数据处理及利用机制的对策建议,2024年底,市应急局等相关部门已与我局工伤认定部门就这一问题开展了沟通协商,双方就工伤认定数据资源和安全生产数据需求等问题进行了“对表”,下一步将按照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的原则,继续深化数据处理使用的范围和规则。同时,市应急局目前正与相关单位开发全市范围的事故数据分析系统,我局将积极配合、全力支持市应急局做好这项工作。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