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6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6-02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何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本市非公人才队伍发展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产教融合,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近年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围绕上海市产业升级发展需求,持续构建产教融合技能人才培育体系。

  一是持续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企业可将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和转岗人员作为培养对象,与各类院校合作开展对本企业职工的培养。学徒制培训方案由企业结合岗位实际、员工技能等统筹制定,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和通用素质课程等。2024年起,不断完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举措,拓展了学徒制培养的对象,将开班后3个月内与本市企业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本市社保的培训学员纳入补贴对象范围。2021-2025年,累计开展新型学徒制培养6.62万人。

  二是支持龙头企业和职业院校建设新型技师学院。2021年底,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关于推进本市新型技师学院建设 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沪人社职〔2021〕489号),围绕本市制造业等重点发展领域,在技能人培养制度完善、条件成熟、成效显著的院校、龙头企业中逐步挂牌发展一批新型技师学院,支持新型技师学院创新校企合作方式,实现深度融合,促进供需精准对接,加快培养本市产业发展紧缺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目前,全市已遴选两批共24家新型技师学院。

  三是推进“课证融通”改革试点。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于2025年发布《上海市深化职业技能评价制度改革试点的若干措施》(沪人社职〔2025〕100号),推进院校开展“课证融通”试点。2026年3月,会同市教委印发《关于开展“课证融通”试点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26〕66 号),鼓励符合条件的应用型本科学校、职业学校等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开展“课证融通”试点,将职业标准、岗位技能要求融入教育教学中,实现课程教学与技能培训相互衔接、学科考试与技能评价有机融合,增强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适应性,实现人才培养与行业需求的精准对接。

  四是支持临港新片区开展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综合改革试点。会同市教委深化“一校一策”政策支持,推动临港高校学科优势与临港重点产业方向精准匹配,加大“企中校”“校中企”深度合作项目扶持力度,鼓励校企创新协同育人模式,持续扩充产业急需技能人才队伍。支持行业代表性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培养符合企业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

  市教委持续深入贯彻《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等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关键要素改革的意见》要求,指导上海职业院校服务国家和上海产业发展需求,深化产教融合,优化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升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适配度,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更好地培养、输送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一是深化产教融合,推进校企协同育人。完善产教融合机制,研制形成《深化人才培养模式全过程改革推动上海高等职业教育全面适配产业发展的工作方案》,明确建成“专业布局围着需求转,人才培养跟着产业走,办学质量盯着就业评”的上海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模式的改革目标,促进行业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做实产教融合新型载体,持续推进15家市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14个市域产教联合体、15个市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和15个市级区域型开放实践中心等新型产教融合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级市域产教联合体的示范引领作用,为上海市重点产业及重点企业培育急需的高素质人才。推进校企协同育人,开展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落实“精操作、懂工艺、会管理,善协作,能创新”的能力培养。持续推进7批“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现代学徒制试点,开启1—2年“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如,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华维可控农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立项建设数字农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围绕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实施“钉钉现场工程师”人才培养项目,开办定制化“华维班”。通过高本贯通教育模式,有效推动了校、企、社多方协同育人,为行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和技术支持。

  二是优化学校布局,完善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加快新型高职院校建设,有序推进职业本科发展,推进学校服务行业企业对于本科层次技术技能人才需求。优化贯通培养体系,畅通“中职—高职—本科(普通本科、职业本科)”人才培养路径。截至2025年,上海中高、中本、高本、五年一贯制招生专业点分别达到210个、80个、50个和75个。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体系,将博士生培养与大平台、大项目紧密结合,强化科研实践训练。如,建设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开展跨学科交叉培养和贯通培养等,以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三是统筹专业结构,适配产业发展需求。落实“上海高等教育重服务强贡献计划”,持续推动专业结构优化调整。指导高职院校结合办学实际、办学特色,重点布局三大先导产业和电子信息、生命健康等急需紧缺领域专业,通过新增符合上海产业发展的专业点,削减市场需求不高、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低的专业点,并积极推动专业升级改造,优化课程教材建设。

  二、关于优化引育留用举措,壮大非公青年人才队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实施激励政策、搭建企业与人才的对接通道促进引育非公青年人才。一是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免申即享”政策。根据人社部工作部署,为促进企业吸纳应届毕业生就业,2022年起,本市实施了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名毕业生补贴1500元的标准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该政策通过“免申即享”方式享受,通过大数据比对出符合享受政策的人员名单,并经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补助资金直接发放至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账户。二是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强化与教育部门的工作衔接,整合服务资源提前介入,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落实落细实名制帮扶,提供“1131”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同时深入推进“乐业上海优+”行动,密集举办各类招聘活动。3月3日,举办全市节后首场大规模招聘会--2026年上海市春季促进就业专项行动暨高校毕业生择业对接会,共有1000家企业参加,提供超1.3万个岗位,达成初步意向约7100人。今年以来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已累计组织460余场招聘活动,累计发布招聘岗位4.87万个。

  三、关于强化多维支撑保障,增强非公制造业人才发展韧性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国家部署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根据国家要求,社保减免缓政策由国家统一部署实施,各地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不得自行出台基金减收增支政策。为支持疫情防控、减轻企业负担,国家于2020年统一部署实施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于2022年统一部署实施了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本市均在国家政策框架内顶格实施,切实发挥了助企纾困的作用。按照国家部署,2025年9月起本市对相关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相关企业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对代表提出的实施社会保险费阶段性缓缴等针对性纾困政策的建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密切跟踪国家政策动向,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下一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才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委等有关部门将聚焦本市产业升级需求,特别是三大先导产业的发展需求,深化产教融合,不断完善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持续优化非公企业人才发展环境,加快培养、引育本市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助力本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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