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2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6-01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洪程栋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上海集成电路领域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及考核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本市高度重视集成电路等重点行业领域技能人才培养工作。随着技术蓬勃发展,技能人才供给与行业需求之间存在差距。您建议加强集成电路领域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及考核,有效弥补传统高校教育与企业实际需求的脱节,对我们很有价值,目前已会同市教委等部门认真阅研且采纳落实。

  一、关于“强化补贴激励,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的建议

  一是鼓励开展企业职工培训。支持集成电路行业企业自主或委托有培训条件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结合企业实际需求,开展集成电路等职工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2025年,集成电路企业开展相关培训2097人次。

  二是完善阶梯式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坚持就业导向,聚焦急需紧缺,2025年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的通知》(沪人社规〔2025〕7号),优化补贴目录结构,按重点支持(A类)、急需紧缺(B类)、其他补贴(C类)实行分类管理,并依据项目类别和证书等级实施差异化补贴标准。在2026年我局发布《上海市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目录(2026年)》中,半导体芯片制造工、半导体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装调工、电子产品制版工、印制电路制作工等4个职业技能等级项目,以及集成电路超净实验室检测、集成电路高纯试剂纯度检测等2个专项职业能力项目,均列入重点支持项目(A类),补贴标准上浮30%。

  三是落实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经费资助政策。近年来,聚焦重点产业领域,我局在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产业园区以及优质院校中,持续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鼓励其面向社会开展技能培养、人才评价、竞赛交流、师资培训等工作。同时,优化完善了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资助政策,加强对资助项目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截至目前,上海集成电路行业协会高基地累计获批4个实训资助项目,批复资助资金1亿元,用于制造工艺与测试平台、设计平台、鉴定中心、光刻与离子注入实训平台等项目建设。

  二、关于“联动多元主体,构建融育高质量产业技能人才体系”的建议

  一是加快推进专项职业能力开发。自2025年起,本市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基础上,创新实施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构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双轨并行、多元评价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目前,紧扣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重点产业及养老护理等民生领域需求,我局已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等行业主管部门完成27个项目立项评估。聚焦集成电路核心产业以及芯片制造关键环节,会同市科委指导上海集成电路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发集成电路超净实验室检测、高纯试剂纯度检测2项专项职业能力项目,待题库开发完成后,将面向社会提供考核服务。

  二是加强产教融合院校人才培养。2025年,本市共有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和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2所高职院校设有集成电路技术专科专业,其中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集成电路技术专业群被立项为国家高水平高职专业群。2所高职院校紧密对接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需求,深化产教融合,如,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集成电路技术专业群创新实施订单培养、住企培养等多元模式,与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等行业龙头企业生态共建,深度融合“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校企共同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对应岗位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注重课程评价与职业资格鉴定的衔接。

  三、关于“建立“岗课证”融通机制,提升证书含金量与认可度”的建议

  一是探索“课证融通”试点。近年来,按照“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要求,我们持续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指导院校探索推进“课证融通”制度创新。2025年以来,我局联合市教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系统推进毕业生技能提升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重点指导院校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大力开展“课证融通”试点,将行业企业岗位核心技能要求、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融入课程教学体系。今年3月中旬,我局与市教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课证融通”试点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26〕66号),在全市正式启动“课证融通”试点。支持以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为培养目标的普通本科学校、职业院校,选取3-4门核心专业课程作为“课证融通”共同课程,推动专业教学要求与职业技能标准深度融合。建立每年6月、12月两次申报机制,目前上海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已表达申报意向,力争今年9月底前完成首批试点院校备案。

  二是做好“X证书”政策衔接。市教委高度重视“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指导学校围绕产业需求、学生就业需求等,结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强化育训一体,深化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相融合,提高学生技术技能水平。目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教育部门负责管理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移交工作的通知》精神,市教委积极配合我局做好“X证书”相关政策的衔接与调整工作。

  感谢你们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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