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3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吴红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住房和社会保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就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障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保
按现行政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的,应按规定参加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其他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2023年我市根据国家要求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目前缴费比例为20%,缴费基数由个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自主选择。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缴费规则、医保待遇等规定均与单位就业人员一致。自2025年1月1日起,在不增加参保人缴费负担的前提下,将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2026年继续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个百分点的费率,即现行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10%(含生育)。
参保渠道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可以网上办理、掌上办理,也可以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就近办理,相关参保信息及权益可查询、可转移、可接续、可累计。
二、关于新业态职业伤害保障
为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人员合法权益,2021年底,人社部等十部委联合推出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突破传统工伤保险以劳动关系为前提的限制,通过按单计费、按月缴费的参保方式,实现每单必保、每人必保,有效保障遭受职业伤害的新就业形态人员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补齐了传统工伤保险难以覆盖新就业形态人员的“短板”。
本市为首批试点省份之一,于2022年7月启动试点工作,将曹操出行、美团、饿了么、达达、闪送、货拉拉、快狗打车等七家社会关注度较大、职业伤害风险较高的平台企业纳入试点范围。2025年新增滴滴出行、顺丰同城、滴滴货运等平台企业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截至2026年5月底,已累计将本市210.52万余名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范围。
近年来,国家和社会各界也高度关注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我市也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企业按规定为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鼓励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结合自身情况,参加职保或城乡居保,保障相关权益。据了解,目前国家正在研究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保险政策,待国家政策出台后,本市将根据国家规定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对新就业形态平台和人员参保行为予以进一步完善,切实维护灵活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