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伯乐”奖励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申报“伯乐”奖励计划的机构应为在本市依法注册并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并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单位从事人力资源服务2年以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经营状况良好。
2、所选聘人才一般应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为期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在本市合法工作和依法履行相关义务。选聘人才一般应在当年申报通知明确的时限范围内来沪工作,约定试用期的,应当在申报当年结束试用期并继续在原单位工作。其中,选聘到企业工作的人才年薪应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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