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告

沪社险(2023)稽意143000661号
发布时间:2024-01-05

上海立铸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我中心对鲍宇投诉你单位未按规定为其缴纳2022年7月至2023年1月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稽核意见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沪社险(2023)稽意143000661号稽核意见书,处理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以及本市有关规定,你单位应于收到本《稽核意见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至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嘉定分中心(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博乐路69号)为鲍宇办理申报补缴2022年7月至2022年11月及2023年1月社会保险费的手续,其中:2022年7月至2022年11月缴费基数为10000元、2023年1月缴费基数为6520元;为鲍宇办理申报补足2022年12月社会保险费的手续,缴费基数为10000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未申报的,社保经办机构将按规定核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全额推送税务部门依法征收。

  特此公告。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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