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告

沪社险(2024)稽意103000083号
发布时间:2024-06-07

上海国药福芯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我中心对汤友辉投诉你单位未为其缴纳2021年7月和2023年11月以及未为其足额缴纳2021年8月至2023年10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核查,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稽核意见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沪社险(2024)稽意103000083号稽核意见书,处理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以及本市有关规定,你单位应于收到本《稽核意见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至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杨浦分中心(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江浦路736号)为汤友辉办理

  申报补缴2021年7月和2023年11月期间社会保险费以及办理申报补足以及申报补足2021年8月至2023年10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手续,其中:2021年7月的缴费基数为8275.9元、2021年8月至2023年10月期间的缴费基数为18000元、2023年11月的缴费基数为7310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未申报的,社保经办机构将按规定核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全额推送税务部门依法征收。

  特此公告。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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