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告

沪社险(2024)稽告183000183号
发布时间:2024-07-15

何保胜:

  我中心对王志强投诉上海棱庚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为其缴纳2021年11月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核查。经查,上海棱庚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月30日注销,你为该公司股东。现向你公告送达沪社险(2024)稽告183000183号告知书,告知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以及本市有关规定,2021年11月上海棱庚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为王志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2021年11月的缴费基数为5975元。

  请你们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至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青浦分中心(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公园路200号社保中心)为上海棱庚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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