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告

沪社险(2024)稽意123000101号
发布时间:2025-01-26

上海全好实业有限公司:

  我中心对李节凤投诉你单位未为其缴纳2011年7月至2011年10月、2011年12月至2014年5月、2015年8月至2022年6月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稽核意见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沪社险(2024)稽意123000101号稽核意见书,处理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以及本市有关规定,你单位应于收到本《稽核意见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至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闵行分中心(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385号)为李节凤办理申报补缴2011年7月至2011年10月、2011年12月至2014年5月、2015年8月至2022年6月社会保险费的手续,其中:2011年7月至2011年10月及2011年12月至2012年3月缴费基数为1558元(三险)、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缴费基数为1949元(三险)、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缴费基数为2346元(三险)、2014年4月至2014年5月缴费基数为2770元(三险)、2015年8月至2016年3月缴费基数为3271元(三险)、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缴费基数为3563元、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缴费基数为3902元、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缴费基数为4279元、2019年4月缴费基数为4699元、2019年5月至2021年6月缴费基数为4927元、2021年7月至2022年5月缴费基数为6207元、2022年6月缴费基数为5975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未申报的,社保经办机构将按规定核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全额推送税务部门依法征收。

  特此公告。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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