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告
沪社险(2021)稽通05300006号
发布时间:2025-04-08
周文强:
关于要求你偿还我中心先行支付给陈佳东的工伤医疗费一事,我中心于2018年2月6日向你制发《稽核意见书》,又于2022年8月12日向你制发了《更正通知书》。由于截至目前尚未收到你的还款,且通过原联系方式已无法向你送达通知书,现向你公告送达沪社险(2021)稽通05300006号通知书,通知如下:
再次通知你应偿还我中心已先行支付陈佳东的工伤医疗费共计人民币56292.21元,并应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至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金山分中心(地址:上海市金山区石化卫零路357号)办理相关手续。
若有异议,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至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金山分中心说明情况。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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