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告

沪社险(2025)稽通043000027号
发布时间:2025-05-07

李峻、贾云鹏、崔彤玥:

  我中心对丁爱玲投诉上海鸥美药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为其缴纳2019年11月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核查。经查,上海鸥美药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7月26日注销,你们三人为该单位股东,现请你们配合调查。因无法向你们送达稽核通知书,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沪社险(2025)稽通043000027号稽核通知书,通知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以及本市有关规定,现对上海鸥美药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缴纳丁爱玲社会保险费情况进行核查,你们应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至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徐汇分中心(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徐虹北路80号)参加调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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