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告

沪社险(2025)稽意303000036号
发布时间:2025-08-04

上海恒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我中心对张安佳投诉你单位未按规定为其缴纳2022年2月至2023年11月社会保险费以及未按规定为其办理2023年12月至2024年10月社会保险登记的情况进行核查,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稽核意见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沪社险(2025)稽意303000036号稽核意见书,处理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以及本市有关规定,你单位应在收到本《稽核意见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至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崇明分中心(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路207号)为张安佳办理申报补缴2022年2月至2023年11月期间社会保险费以及办理申报2023年12月至2024年10月社会保险登记的手续,其中:2022年2月至2022年6月的缴费基数为5975元,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的缴费基数为6520元,2023年7月至2023年11月的缴费基数为8989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未申报的,社保经办机构将按规定核定2022年2月至2023年11月期间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全额推送税务部门依法征收,将按规定完成2023年12月至2024年10月的社会保险登记并推送登记信息至税务部门按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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