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告

沪社险(2025)稽意123000017号
发布时间:2025-09-10

缔曼(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我中心对张硕投诉你单位未为其办理2024年1月至2024年5月期间社会保险登记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稽核意见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沪社险(2025)稽意123000017号稽核意见书,处理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以及本市有关规定,你单位应于收到本《稽核意见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至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闵行分中心(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385号)为张硕办理申报2024年1月至2024年5月期间社会保险登记的手续。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未申报的,社保经办机构将按规定完成社会保险登记,并推送登记信息至税务部门按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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