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告
沪社险(2025)稽意163000199号
发布时间:2025-12-29
上海瑞莱克斯实业有限公司:
我中心对蒋金凤投诉你单位未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核查,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稽核意见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沪社险(2025)稽意163000199号稽核意见书,处理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以及本市有关规定,你单位应于收到本《稽核意见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至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金山分中心(地址:上海市金山区石化街道卫零路357号)为蒋金凤办理申报补缴2015年9月及2016年1月至2016年11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手续以及申报补足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手续,其中:2015年9月的缴费基数为4500元,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的缴费基数为6000元,2016年4月至2016年11月的缴费基数为5500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未申报的,社保经办机构将按规定核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全额推送税务部门依法征收。
特此公告。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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