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告
沪社险(2025)稽意013000197号
发布时间:2026-02-03
上海鑫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我中心对郭安权投诉你单位未按规定为其缴纳2017年6月至2017年7月及2018年7月至2023年11月社会保险费,未按规定为其办理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社会保险登记的情况进行核查,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稽核意见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沪社险(2025)稽意013000197号稽核意见书,处理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以及本市有关规定,你单位应于收到本《稽核意见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至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黄浦分中心(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265号)为郭安权办理申报补缴2017年6月至2017年7月及2018年7月至2023年11月社会保险费以及办理申报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社会保险登记的手续,缴费基数:2017年6月至2017年7月为19512元,2018年7月至2019年3月为21396元,2019年4月为23496元,2019年5月至2020年6月为24633元,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为28017元,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为16240元,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为30000元,2023年7月至2023年11月为22704.9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未申报的,社保经办机构将按规定核定2017年6月至2017年7月及2018年7月至2023年11月期间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全额推送税务部门依法征收,将按规定完成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期间的社会保险登记并推送登记信息至税务部门按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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