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告
沪社险(2025)稽意063000295号
发布时间:2026-03-04
汉方颐和(上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我中心对杨念辉投诉你单位未为其办理2024年6月至2025年2月期间社会保险登记情况进行核查,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稽核意见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沪社险(2025)稽意063000295号稽核意见书,处理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以及本市有关规定,你单位应于收到本《稽核意见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至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静安分中心(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沪太路711号)为杨念辉办理申报2024年6月至2025年2月期间社会保险登记的手续。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未申报的,社保经办机构将按规定完成2024年6月至2025年2月期间的社会保险登记,并推送登记信息至税务部门按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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