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告
沪社险(2024)稽意073000123号
发布时间:2026-03-19
心宜(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我中心对姚波投诉你单位未按规定为其缴纳2021年7月至2023年1月期间社会保险费进行了核查,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稽核意见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沪社险(2024)稽意073000123号稽核意见书,处理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以及本市有关规定,你单位应于收到本《稽核意见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至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普陀分中心(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1032号)为姚波办理申报补足2021年7月至2023年1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手续,其中: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期间的缴费基数为7250元、2022年7月至2023年1月期间的缴费基数为9870.7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未申报的,社保经办机构将按规定核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全额推送税务部门依法征收。
特此公告。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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