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告

沪社险(2026)稽意063000010号
发布时间:2026-04-21

中奕(上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我中心对郭珊珊投诉你单位未为其缴纳2023年10月的社会保险费情况进行了核查,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稽核意见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沪社险(2026)稽意063000010号稽核意见书,处理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以及本市有关规定,你单位应于收到本《稽核意见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至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静安分中心(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沪太路711号)为郭珊珊办理申报补缴2023年10月社会保险费的手续,缴费基数为7929.3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未申报的,社保经办机构将按规定核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全额推送税务部门依法征收。

  特此公告。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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