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告

沪社险(2026)稽意133000052号
发布时间:2026-06-02

上海志甄物流有限公司:

  我中心对程春军投诉你单位未为其缴纳2011年7月至2017年11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稽核意见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沪社险(2026)稽意133000052号《稽核意见书》,处理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以及本市有关规定,你单位应于收到本《稽核意见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至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宝山分中心(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淞兴路309号)为程春军办理申报补缴2011年7月至2017年11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手续,其中: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的缴费基数为1558元、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的缴费基数为1949元、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的缴费基数为2346元、2014年4月至2015年3月的缴费基数为2770元、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的缴费基数为4188.4元、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的缴费基数为4551.9元、2017年4月至11月的缴费基数为4996.5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未申报的,社保经办机构将按规定核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全额推送税务部门依法征收。

  特此公告。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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