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告
沪社险(2026)稽意173000095号
发布时间:2026-06-11
上海松江区远志幼儿园:
我中心对王红江投诉你单位未为其缴纳2019年1月至2019年4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稽核意见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沪社险(2026)稽意173000095号稽核意见书,处理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及本市有关规定,你单位应于收到本《稽核意见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至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松江分中心(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中路248号)为王红江办理申报补缴2019年1月至2019年4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手续,其中: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缴费基数为4279元、2019年4月的缴费基数为4699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未申报的,社保经办机构将按规定核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全额推送税务部门依法征收。
特此公告。
2026年6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