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告

沪社险(2026)稽意153000138号
发布时间:2026-09-24

上海胜华船用电缆有限公司:

  我中心对郑儒凤投诉你单位未按规定为其缴纳2010年1月至2017年6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稽核意见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沪社险(2026)稽意153000138号稽核意见书,处理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以及本市有关规定,你单位应于收到本《稽核意见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至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浦东分中心(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拱极路3623号)为郑儒凤办理申报补缴2010年1月至2011年8月期间、2013年3月至2017年6月期间社会保险费以及办理申报补足2011年9月至2013年2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手续,其中:2010年1月至2011年3月期间的缴费基数为3645元、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期间的缴费基数为3837元、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期间的缴费基数为4473元、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期间的缴费基数为4669.7元、2014年4月至2015年3月期间的缴费基数为3902.5元、2015年4月至2017年6月期间的缴费基数为3985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未申报的,社保经办机构将按规定核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全额推送税务部门依法征收。

  特此公告。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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