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告
沪社险(2026)稽意103000057号
发布时间:2026-09-28
上海海上皇宫大酒店有限公司:
我中心对李穗龙投诉你单位未按规定为其缴纳2017年8月至2019年12月、2020年3月至2022年12月以及2023年4月至2023年7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稽核意见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沪社险(2026)稽意103000057号稽核意见书,处理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以及本市有关规定,你单位应于收到本《稽核意见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至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杨浦分中心(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江浦路736号)为李穗龙办理申报补缴2017年8月至2019年12月、2020年3月至2022年12月以及2023年4月至2023年7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手续,其中:2017年8月的缴费基数为4660元、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期间的缴费基数为5800元、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缴费基数为5474.8元、2019年4月至2019年12月期间的缴费基数为5740.9元、2020年3月至2020年6月期间的缴费基数为5740.9元、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期间的缴费基数为6029.6元、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期间的缴费基数为6391.5元、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期间的缴费基数为8137.7元、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期间的缴费基数为8137.7元、2023年7月的缴费基数为7310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未申报的,社保经办机构将按规定核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全额推送税务部门依法征收。
特此公告。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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