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8

周连根:

  因无法向您送达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现向您公告送达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告知如下:

  经核查,您多享受本人周连根(证件类型:身份证,证件号码:310110********3835 )2024年2月至2026年6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139023.8元,大写壹拾叁万玖仟零贰拾叁元捌角。我们已调整您的养老金水平至7511.7元。

  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注明待遇退还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若难以一次性退回多享受待遇的,可以向我们申请分期退回,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分期退回多享受待遇。

  若未按期退回多享受待遇,参保人存在继续发放的社会保险定期待遇,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直接从参保人在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后续享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中抵扣(当事人后续新增享受其他待遇的,一并纳入抵扣)。参保人存在应一次性领取、继承的个人账户余额或者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待遇时,我们将在结算时对未退回部分直接抵扣。

  若未按期一次性退回、未申请分期退回、不履行分期还款协议,且没有待遇或待遇不足抵扣的,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向您出具《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收款账户名称: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浦东)

  银行账号:9801015930000002515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第一营业部

  附言:(待遇享受人员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退回多享受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科路999弄2号楼社保经办大厅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6年9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