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告

沪社险(2026)稽意303000054号
发布时间:2026-10-15

上海和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我中心对雷雨好投诉你单位未为其缴纳2011年7月至2013年3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稽核意见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沪社险(2026)稽意303000054号稽核意见书,处理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以及本市有关规定,你单位应于收到本《稽核意见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至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崇明分中心(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路207号)为雷雨好办理申报补缴2011年7月至2013年3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手续,其中: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期间的缴费基数为1558元,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期间的缴费基数为1949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未申报的,社保经办机构将按规定核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全额推送税务部门依法征收。

  特此公告。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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