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告

沪社险(2026)稽意143000156号
发布时间:2026-10-15

应元礼业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我中心对潘成云投诉你单位未按规定为其缴纳2013年10月、2013年12月至2014年9月、2014年12月至2015年10月、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2016年5月至2016年10月、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2017年4月至2017年10月、2017年12月至2018年7月及2018年9月至2018年12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稽核意见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沪社险(2026)稽意143000156号稽核意见书,处理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以及本市有关规定,你单位应于收到本《稽核意见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至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嘉定分中心(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博乐路69号)为潘成云办理申报补缴2013年10月、2013年12月至2014年9月、2014年12月至2015年10月、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2016年5月至2016年10月、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2017年4月至2017年10月、2017年12月至2018年7月及2018年9月至2018年12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手续,其中:2013年10月及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期间的缴费基数为2346元、2014年4月至2014年9月及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期间的缴费基数为2770元、2015年4月至2015年10月及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期间的缴费基数为3271元、2016年5月至2016年10月及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期间的缴费基数为3563元、2017年4月至2017年10月及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期间的缴费基数为3902元、2018年4月至2018年7月及2018年9月至2018年12月期间的缴费基数为4279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未申报的,社保经办机构将按规定核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全额推送税务部门依法征收。

  特此公告。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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