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本市社会保险基本情况

发布时间:2020-06-02

  一、养老保险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政策动态 2019年1月1日起,本市对2018年底前已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相应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另外,对2019年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增发了基本养老金。

  2019年1月,对2018年底前已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发放了一次性节日补助费。

  2019年5月1日起,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降低4个百分点,由20%降至16%;个人缴费比例不作调整,仍为8%。

  根据国务院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要求,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适用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19年5月1日起,本市以8211元/月作为计算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的参考水平,上下限分别调整为24633元/月和4927元/月。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19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预拨计划的通知》规定,2019年上解比例递增至3.5%。

  ——覆盖范围 截至2019年末,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470.3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4.22万人。其中参保职工1011.83 万人(含农民工376.27万人),离退休人员458.54万人。

  ——基金收支 2019年,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464.32亿元(含财政补贴收入13.73亿元),比上年增加95.26亿元,其中征缴收入2361.75亿元。加上中央调剂资金收入324亿元,收入合计2788.32亿元,比上年增加305.26亿元。基金支出2311.15亿元,比上年增加193.04亿元。加上中央调剂资金支出430亿元,支出合计2741.15亿元,比上年增加457.84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2276.26亿元。

  ——待遇水平 2019年,本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4080元。

  ——关系转移接续 2019年,本市跨省市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16.82万人次,其中转入3.70万人次,转出13.12万人次;转移基金74.21亿元,其中转入16.56亿元,转出57.65亿元。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政策动态 2019年1月1日起,本市对2018年底前已按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增加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80元。调整后,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1010元。

  2019年1月,对2018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发放了一次性节日补助费。

  2019年5月1日起,本市实施修订后的《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覆盖范围 截至2019年末,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7.10万人,其中缴费人员25.21万人,领取养老金人数51.89万人。

  ——基金收支 2019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5.86亿元(含财政补贴收入69.37亿元),比上年增加0.54亿元。基金支出76.85亿元,比上年增加6.45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80.47亿元,其中个人账户基金累计积累57.59亿元。

  ——待遇水平 2019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1223元。

  ——关系转移接续 2019年,本市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4.02万人次,其中转入0.91万人次,转出3.11万人次;转移基金3.29亿元,其中转入1.57亿元,转出1.72亿元。

  二、失业保险

  ——政策动态 2019年4月1日起,本市调整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补贴标准。

  从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本市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缴费比例,其中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0.5%。

  2019年7月30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农民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19〕35号)。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员可以享受最长24个月,每人每月210元的市级补贴;符合条件的跨区就业本市郊区农民可以享受最长36个月,每人每月210元的市级补贴。

  2019年,本市继续执行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对裁员率低于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给予上年度实际失业保险费总额1/2的补贴。

  ——覆盖范围 截至2019年末,本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84.86万人(含农民工366.5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66万人。

  ——基金收支 2019年,本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05.09亿元,比上年增加8.32亿元。基金支出127.10亿元,比上年增加3.68亿元。2019年7月30日,从失业保险基金历年结余中提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28.60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92.61亿元。

  ——待遇支付 2019年末,本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10.60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19万人;2019年全年本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人均月领取失业保险金1647元。全年共有2.05万名农民合同制工人领取了失业补助金。

  三、工伤保险

  ——政策动态 从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本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在国家规定的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20%。

  2019年1月1日起,根据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本市调整了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因工致残1-4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标准和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标准。

  本市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了《上海市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实施办法》,从2019年11月30日起施行。

  ——覆盖范围 截至2019年末,本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84.13万人(含农民工361.82万人和按项目参保104.9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1.24万人(含按项目参保104.93万人)。

  ——基金收支 2019年,本市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3.62亿元,比上年增加1.96亿元。基金支出37.09亿元,比上年增加2.51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61.84亿元,其中储备金结存11.10亿元。

  ——工伤认定 2019年,本市作出工伤认定结论4.46万件;作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3.69万件,其中作出达到伤残等级结论3.40万件。

  ——待遇支付 2019年,本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为6.36万人,比上年减少0.13万人,人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57776元。伤残职工月人均伤残津贴(含退休伤残职工补差金额)4060元,月人均生活护理费3267元,供养亲属月人均抚恤金1823元。

  ——工伤预防 2019年,本市工伤预防费用支出0.08亿元。

  四、生育保险

  ——覆盖范围 截至2019年末,本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89.6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71万人。

  ——基金收支 2019年,本市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01.69亿元,比上年增加12.81亿元。基金支出72.89亿元,比上年增加8.02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94.87亿元。

  ——待遇支付 2019年,本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从业妇女人数为17.15万人次(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失业妇女0.59万人次),比上年增加0.15万人次,人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4.17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

  本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情况已纳入市人大审议的范围,并接受本市审计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同时,继续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网上监管,不断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2019年末,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基金资产总额2620.99亿元。其中,财政专户存款1742.07亿元,各社保经办机构支出户存款258.07亿元,暂付款2.26亿元,委托投资618.59亿元。(详见下表)。

 

                                                                     单位:亿元 

资产

项目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失业

保险

工伤

保险

生育

保险

合 计

财政专户存款

1495.42

20.07

77.86

53.98

94.74

1742.07

支出户存款

227.55

9.90

14.37

6.25

258.07

暂付款

0.38

1.75

0.13

2.26

委托投资

568.08

50.51

618.59

基金资产总额

2291.05

80.48

92.61

61.98

94.87

2620.99

  注:1、暂付款反映尚未收回的社会保险基金暂付款项;

  2、截至2019年末,本市委托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合计618.59亿元,其中:2018年度委托投资收益合计9.95亿元;

  3、本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从2020年1月1日起合并实施。

  2019年,本市通过社会保险专项审计、专案核查和风险管理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基金监督管理,提升基金风险防控能力。

  一是抓紧抓实风险防控。着力构建“防、控、查、纠”全覆盖的社保经办风险管理体系,健全优化“业务+廉政”惩防并举的社保风控系统建设;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建立全面覆盖行政、业务管理的专业化内审机制;探索聘请专业律师团队,为经办管理服务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撑。二是全面加强稽核管理。截至2019年末,共受理稽核投诉、举报件3393件(含上年度未结案案件219件),累计结案3050件,结案率为89.9%,累计追缴社会保险费3819万余元,追回社会保险待遇16万余元;落实专项审计整改工作,完成整改59户,追缴社会保险费417万余元。三是继续推进社保诚信建设。2019年全年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报送单位欠费失信信息2408条。

  六、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

  本市社保部门不断提升经办服务效能,大力推进经办智能化,持续打造网上、掌上、社区、柜面“四位一体”的社保经办服务新格局。一是加快推进社保“一网通办”改革。对标“双减半”“双100”目标,实现了2项社保行政审批事项当场办结,对50项延伸社区的“一网通办”事项实施减证便民;率先推行了“业务容缺办理制”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将管理服务重心从前台审核转移到事中审核、事后监管,进一步提升了服务效率,方便服务对象“一次办成,一次办好”。二是着力优化网上办事功能。依托部门间数据共享,加大跨部门业务协作,加速提升企业办事便捷度。实现了企业工商、社保登记注销“一口申报”“一次办成”;联动更新登记变更信息,依托共享信息同步完成社保登记信息的申请调整,实现工商登记信息变更“源头申报”“共享更新”;深度融合职工就业参保登记,在合并职工就业、参保网上办理入口的基础上,做到了“一个入口、一次申报、一步操作、全部完成”;依托公安死亡注销信息共享比对,在精简窗口办事申办材料的同时,推行企业养老人员待遇终止的网上办理。三是不断提升经办服务效能。依托“上海人社”APP,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获取个人权益信息,推出了电子权益记录单;通过人脸识别认证方式,平稳推进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静默化认证工作;开通个人社保待遇查询功能,参保人员随时随地可以查询一年内各项社保待遇的发放情况,满足个性化需求。

  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设

  本市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和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全市分别设置16个区级社保分中心,16个区级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和16个区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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