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在兼职单位、创办企业享有哪些权利、福利待遇?

发布时间:2024-07-29

  答: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人员也可在兼职单位或者创办企业申报职称。

  到企业兼职创新人员,与企业职工同等享有获取报酬、奖金、股权激励的权利;到企业兼职,为实现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技术攻关提供有偿服务,可获取兼职报酬,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兼职单位或创办企业应当依法为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按其工资性收入确定。科研人员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外工作期间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工伤认定、待遇享受及工伤保险支缴率考核等参照离岗创业人员处理。鼓励企业为兼职创新人员参加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提供补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