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选派科研人员到企业工作或参与项目合作,是否可以自主确定选派期并变更聘用合同期限?

发布时间:2024-07-29

  答:事业单位选派科研人员到企业工作或者参与项目合作的,除双方协商一致外,不得变更未执行的聘用合同期限。派出单位、选派人员、派驻企业约定的选派期限应不超过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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