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6年度全国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意见
沪工咨协字〔2026〕第20号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相关条款规定,现将上海市2026年度全国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考生如对违纪违规行为拟处理意见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考试院提交书面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联系电话:021-96999001。对评卷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处理。
陈述申辩期满,违纪违规行为和处理意见经复核无误的,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作出正式的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并按照考试报名时考生填写的通讯地址邮寄送达《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
上海市工程咨询行业协会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2026年4月28日
违纪违规信息及拟处理意见
|
序号 |
准考证号 |
考试日期 |
考试科目 |
违纪违规行为 |
处理意见 |
处理依据 |
|
1 |
431010101101 |
4.12 |
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 |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
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
人社部令第31号 |
|
2 |
531010101923 |
4.12 |
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 |
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
人社部令第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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