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9-04-01

  2019年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的发展目标,认真执行市政府办公厅《2019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提高公开实效,积极探索、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创新举措,助力民生保障工作扎实推进。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强化办文办会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将相关要求列入日程工作流程,把政务公开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中,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改进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措施。

  (二)细致做好解读回应。为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与实效,在及时准确发布重大政策、民生服务信息的同时,做实做精做细政策解读工作,做到文字通俗易懂、图片生动活泼、音视频形式丰富,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使政策内涵透明。同时,关注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公开后的社会舆情反映,做好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工作。

  (三)逐步推进决策公开。探索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二、做好重点领域公开

  (一)继续开展本市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工作。主动发布本市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本情况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开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等信息。同时,按季度发布本市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本情况季度报告,向社会公开社会保险基本情况。

  (二)不断推进人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和人才服务等人社工作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积极主动公开与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和人才服务等公共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等事项,及时规范和完善相关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保障服务对象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各级预算部门的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包括财务收支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说明、部门预算编制说明等情况。同时,有序推进公开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年度领军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发展、博士后日常工作、浦江人才计划专项资金、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医疗保障、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的操作流程和分配结果信息。

  三、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平台渠道

  (一)强化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做好机构改革后门户网站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按照开办整合流程操作,确保网站名称、域名、标识、标签设置规范、标准。同时,在开展网站整合工作的过程中,不断提升网站管理和服务水平,建设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

  (二)扩大政务新媒体矩阵传播效应。以内容建设为根本,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建设更加权威的信息发布平台,建好、管好、用好政务新媒体。打造形成以市局官微为主发布平台、由各局属单位和职能部门建立运营的新媒体为子发布平台、部分区局官微横向协作的传播矩阵,有效整合宣传资源,放大传播效果。

  四、强化政务公开制度

  (一)加强组织保障和工作监督。认真落实《关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的意识能力。规范政务公开操作流程,更好履行政务信息公开职责。研究改进和加强监督的方式方法,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坚决避免政务公开流于形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创新。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总结创新案例和经验做法,切实改进政务公开工作。同时,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创新性探索能力,结合政务工作特色,主动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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