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7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4年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7日
2024年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提出人民城市重要理念五周年。为切实做好人社政务公开工作,更好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对标对表2024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具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充分就业、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优化高品质人社服务等方面,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的作用,努力为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做出人社新贡献。
二、突出重点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1.切实做好重点领域的信息发布工作。针对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以及相关重点企业,持续不断加大就业、创业、培训等政策服务信息的公开和解读力度。多渠道稳妥发布养老、失业、工伤等民生保障待遇标准调整信息。做好技能人才工资价位披露工作。(责任部门:办公室、综计处、就业处、职建处、养保处、居保处、福保处、基金处、市社保中心、市就促中心)
2.显著提高政策解读水平。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坚持政策解读和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针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企业群众咨询较多、反映集中的热点问题,持续不断开展跟踪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解读时要以“看得懂、算得清、用得着”为目标,广泛采用一问一答、案例分析、图示图解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在依托局系统政务新媒体平台的基础上,积极联动上海发布和主流媒体平台资源,扩大宣传渠道。(责任部门:相关处室、局属单位)
3.深化做好政策服务集成发布工作。配合发改、民政等部门,继续做好中国上海门户网站“集成式发布政策库”的归集工作。以“一类事”“一群人”为视角,动态更新惠企政策服务包、高校毕业生就业宝典、优化营商环境专栏等已有的集成式发布产品。推出“乐业上海优+”电子地图,集成式发布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活动信息,提供各类公共服务机构查询功能。推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惠企政策服务包。(责任部门:办公室、法规处、开发处、就业处、职建处、市就促中心)
三、提升政务公开便利性
1.高效开展政策服务的精准推送。继续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手机短信、电话回拨等方式,向劳务派遣机构、人力资源机构、重点企业以及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符合退休条件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部分退休人员,推送相关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经办指引等实用信息,深化人社政策服务的个性化供给。以惠企便民为原则,逐步扩大线上精准推送的覆盖面。同时,继续依托行业协会、产业园区、街镇村居,积极开展政策服务的接力推送。(责任部门:办公室、综计处、开发处、关系处、市社保中心、市就促中心、局咨询中心)
2.逐步推广政策阅办联动工作。坚持以用为要,推动“一网通办”人社高频办事事项所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批量实现“阅办联动”。年内新增的包含“一网通办”办事事项的规范性文件,同步上线“阅办联动”功能。对既有“阅办联动”功能加强技术巡检,避免断链错链。(责任部门:办公室、信息化处、局宣教中心;相关处室、局属单位)
3.着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根据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情况,适时对人社门户网站的内容进行调整,确保平稳过渡。根据企业群众的实际需求,不断优化门户网站和相关子网站的专题专栏设置,充分体现人社特色。建强用好官微以及上海社保、乐业上海等局属单位的政务新媒体平台,在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防护的基础上,各有侧重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责任部门:办公室、市社保中心、市就促中心、市人才中心、局咨询中心、市干培中心、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局宣教中心、市仲裁院、市职鉴中心、世界技能博物馆)
四、优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
1.大力推动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公众参与。根据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和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规定,在制定涉企政策和民生政策时,广泛通过座谈、走访、问卷等形式,听取相关企业、行业协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体代表的意见建议,问需问计问策于民。对于通过人社门户网站征求公众意见的,应同步开展草案解读,并在文件发布后及时公开意见建议采纳情况。(责任部门:办公室、法规处;相关处室、局属单位)
2.持续优化公众代表列席局长办公会议机制。在决策促就业、提技能、保民生等政策时,应积极邀请专家学者、代表委员、企业群众、法律顾问、基层工作人员等公众代表列席局长办公会议、参与决策讨论,力求决策过程更加科学、更加透明。(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局属单位)
3.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围绕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以及其他人社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政府开放活动,提高公众参与度和知晓度。重点打造“大国小工匠”“工伤保险集中宣传”“东方讲坛?创业生涯系列讲座”“走进仲裁”“技能博物馆打卡”等人社政府开放活动的品牌项目。(责任部门:就业处、职建处、福保处、市就促中心、市仲裁院、世界技能博物馆;相关局属单位)
4.进一步畅通政民沟通渠道。全面落实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办理工作的各项要求,严格办理时限,确保办理质量,健全办件回访及评价机制。不断优化人社门户网站的政策留言板、热点回应等政民互动栏目,对常见问题加大回应力度,形成解答清单。切实提升“12333智询通”在线咨询、“一网通办”在线帮办服务质效。(责任部门:局咨询中心、局宣教中心)
五、夯实工作基础
1.更好统筹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进一步压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时度效。对拟公开的信息加强保密审查,严防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责任部门:办公室;相关处室、局属单位)
2.着力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效。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努力加快办理进度,提高文书质量。对于涉及信访、咨询、投诉举报、复议诉讼的事项,主动加强与申请人沟通,耐心引导。针对特殊疑难案件,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法治、业务等多部门的会商机制,从源头减少复议诉讼纠错数量。(责任部门:办公室、法规处、市社保中心、市就促中心、局宣教中心)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定期提请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审议人社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积极发挥办公室牵头抓总、督促指导的作用,与法治、业务、咨询等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进一步压实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做好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工作成效纳入年底考核范围。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清单,定期组织专题培训,切实提升相关工作人员政务公开的意识和水平。(责任部门: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法规处;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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