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

沪人社法〔2023〕198号
发布时间:2023-06-26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6日

  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本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最新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营造本市人社领域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对标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学习世界银行新营商环境评估体系的底层逻辑,聚焦裉节问题,以市场主体获得感为评价标准,践行“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服务理念,持续打造劳动力市场稳定充分、法治保障规范透明、人才引进开放便利、人社服务智能高效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为进一步提升上海营商环境国际影响力贡献人社力量。

  二、重点任务

  (一)营造更加稳定充分的劳动力市场环境

  1.推动劳动就业政策落地见效。贯彻落实《上海市就业促进条例》,全面落实《关于做好本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稳就业工作的意见》,细化落实援企稳岗扩就业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组合效应。全面落实企业职工培训政策措施,大力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鼓励企业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扩大技能提升补贴范围,提升劳动者技能。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2.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强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护,深入实施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逐步提高灵活就业人员获得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加强零工市场建设,提升零工信息服务水平。

  3.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健全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推进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支持企业更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大力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4.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完善本市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相关工作机制,完善政府部门、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

  (二)营造更加规范透明的法治保障环境

  5.持续优化制度框架体系。梳理人社领域劳动就业政策文件,推进法规规章以及政策文件评估清理工作,优化完善政策框架质量。加强调查研究,完成《上海劳动就业营商环境优化研究——基于世行新营商环境指标体系的分析》课题调研报告。

  6.不断提高矛盾解决效率。整合优化本市人社部门劳动关系基层队伍,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为基层减负增能。研究制定长三角统一的地方标准《劳动争议联合调解和协同仲裁服务规范》,探索区域合作化解劳动争议的协同服务模式。完善劳动投诉申诉处理、争议解决等工作机制,提升政策咨询、行政指导、纠纷调解等公共服务效能。

  7.切实加强劳动权益保障。深入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启动工资保证金存储管理工作,持续推进根治欠薪。稳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开展维护女职工劳动权益等专项执法检查,促进平等就业,坚决纠治就业歧视等突出违法问题。

  8.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细化落实“三项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等行政执法重要制度,持续扩容优化“免罚清单”,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完善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使用机制,确保行政权力正当行使。

  9.提高事中事后监管能级。全面落实《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持续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应用,加快推进劳务派遣领域信用分类评价管理。持续推进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进一步改进劳动能力鉴定稽核监督机制与举措。

  (三)营造更加开放便利的高水平人才环境

  10.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加大海内外人才引进力度。组织开展“留?在上海”系列品牌活动、留学人员创业园“提质增效行动”、海外人才工作站“优化拓展行动”和海外引才服务“精准护航行动”。

  11.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完善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称评价标准体系。引入国际同行评价,探索建立国际职业资格和国内职称评价有效衔接机制。

  12.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深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改革,遴选部分高校和科研院所试点开展自主岗位设置,向用人单位充分授权,激发事业单位人才活力。

  13.积极服务国家战略。配合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员会深化落实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总体方案,推进虹桥国际商务人才港建设。

  (四)营造更加智能高效的人社服务环境

  14.持续精简审批。全面实行行政许可清单和证明事项清单动态管理,编制完善办事指南,全面梳理、分类规范行政备案事项,扩大告知承诺制覆盖范围,深入开展“证照分离”改革。

  15.优化服务供给。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简化优化线上线下办事流程,优化政策和服务“免申即享”模式,持续推进“两个免于提交”。建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大厅,推动经办服务整合。加快线下15分钟政务服务圈建设,强化线下公共就业服务供给,优化拓展线上线下帮办服务,加快打造线上线下全面融合政务服务体系。

  16.推动流程再造。加强企业招聘用工服务,深化企业招用员工(稳就业)“一件事”和就业参保登记一体化改革,提升就业补贴事项办理便利度。建设电子劳动合同平台,方便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电子劳动合同。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数字化平台,优化就业服务、求职援助、培训服务、就业补贴等公共服务。

  17.加强数据共享。贯彻落实《关于推行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及时归集共享人社系统市场主体违法行为信用信息,加强对已归集共享信息的核验。在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注销全周期,破产案件涉案信息查询,企业歇业备案等方面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高院,推动社保数据共享。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大本市人社领域营商环境优化力度,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充分发挥专班作用。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定期研究、定期调度工作机制,聚焦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大跨部门协调推进解决力度。将营商环境优化纳入本部门重点工作统筹谋划推动,依照职责分工,配强人员力量,全力抓好改革任务细化落实、重大项目落地、信息报送等工作内容,确保各项措施切实取得成效。

  (二)强化法治保障

  进一步加大政策供给,助推《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夯实人社营商环境法治底座,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有效发挥政策后评估制度作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强化对各类市场的平等保护。深化信用监管,落实信用分类监管机制,充分运用信用评价方式,保障人社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三)推动惠企利民

  进一步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对标国家及本市工作要求,坚持守正创新,持续优化“全程网办”“好办”“快办”“一件事”等工作,加快推动实现惠企便民事项“免申即享”,落实优化服务企业,探索建立企业定期联络制度,进一步畅通政企政民沟通渠道,主动上门送政策、送服务、解难题。

  (四)做好宣传引导

  加强过程控制,强化落地宣传,提高政策精准性和落地率。加大本市人社领域政策解读宣传力度,从市场主体“需求侧”出发,重点宣传与企业办事、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及政务服务内容,让企业群众能够了解政策,同时体验服务。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主动性积极性,加强人员培训,加大宣贯力度,提升政策宣传、推广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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