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工伤预防工作重点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伤预防工作实效,推进工伤保险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上海市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试行办法》(沪人社规〔2018〕46号)的规定,现就做好2023年工伤预防工作重点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2022年3月20日前。
二、报送内容
按照《上海市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试行办法》(沪人社规〔2018〕46号)的规定,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会同同级财政、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对相关情况进行梳理分析、集体研判的基础上,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提出本区域工伤预防工作重点(报告样式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引领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工伤预防工作,完善本市工伤保险“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切实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劳动者实现更高质量就业,促进本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牢固树立预防为先的工作理念
把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工伤保险制度的宗旨和目标,是工伤预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符合广大劳动者追求美好生活的需求。工伤预防要以减少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危害、从源头上防止工伤事故发生为导向,力求通过政府部门、用人单位、行业协会、劳动者等各方的共同努力,大力创建预防文化、不断健全预防制度、积极采取预防措施、推动形成预防氛围,在全社会牢固树立预防为先的工作理念。
(三)深化拓展工伤预防的内涵和外延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方位、高质量贯彻落实《上海市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关于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的通知》,完善工伤预防联席会议等各项工作制度,深化部门间合作协调;结合推进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保、建设施工领域从业人员按项目参保等工伤保险重点任务,提出下一年度的区域工伤预防工作重点,加大工伤预防宣传力度,扩大工伤预防培训范围。
(四)进一步提升工伤预防的专业化水平
准确提出区域工伤预防工作重点,有助于精准聚焦本市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和择优确定工伤预防项目,有助于工伤预防各项规定和工作措施的落地落实。各区要充分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作用,分析梳理辖区内的工伤事故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情况、安全生产事故情况、职业病发生情况等,通过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集体研究提出区域工作重点。鼓励建立专家参与机制,引入专家为诊断问题、明确措施提供专业建议,鼓励将有条件、有能力的大中型企业列为工作重点,为下一年度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打基础,鼓励树立工伤预防宣传培训标杆,研究工伤预防示范单位创建标准,以制度引领、技术创新、文化支撑提升工伤预防专业化水准,确保工伤预防工作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区工伤预防工作重点及相关情况的报告(样式)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