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沪劳人仲(2022)办字第298号
发布时间:2022-08-19

李双佑: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汉海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与你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沪劳人仲(2022)办字第298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被申请人李双佑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汉海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返还2021年11月多发奖金计人民币17374.57元。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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