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沪劳人仲(2022)办字第731号
发布时间:2022-10-14

上海浩泽净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胡其敏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现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公司负责人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沪劳人仲(2022)办字第731号撤回通知书。内容如下:

  本会受理的沪劳人仲(2022)办字第731号劳动争议案,因申请人胡其敏在收到开庭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有关规定,本会对沪劳人仲(2022)办字第731号劳动争议一案,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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