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沪劳人仲(2024)办字第241号
发布时间:2024-04-19

上海谢谢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李雪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裁决书且公司负责人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沪劳人仲(2024)办字第241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被申请人上海谢谢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李雪支付2023年9月至2024年1月期间工资差额人民币62500元;

  二、被申请人上海谢谢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李雪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人民币147499.98元;

  三、被申请人上海谢谢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李雪支付2023年10月餐费补贴人民币489元;

  四、对申请人李雪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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